分析电动葫芦起重机卷筒驱动侧端板断裂的事故案例
浏览:2937 时间:2022-07-15
一、事故概况
1.事故发生时间:1997年4月
2.事故发生单位:某地化工机械厂
3.起重设备类型:防爆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
4.作业特点:吊运安装检修设备用
5.事故类型:吊载坠落 .
6.事故危害程度:砸毁一台进口设备,经济损失20余万元
二、事故过程简介
1997年4月,某化工机械厂利用电动葫芦进行新进厂设备的安装作业。车间起重机操作工甲在吊运金属构架设备运行中,突然吊载与吊钩滑轮组及钢丝绳同时迅速下滑落地,将地面上已安装好的进口设备砸毁而报废,经济损失严重。事故发生时,吊载失落不是脱钩或脱绳所致,也不是断绳或断钩所致,可见发生事故的原因是电动葫芦本身。
三、事故原因
1.直接原因
经电动葫芦分解拆卸,发现电动葫芦卷筒驱动侧端板已剪切断裂,卷筒与驱动装置已脱离,在吊载的重力作用下没有了约束,发生吊载失落砸毁设备。
2.间接原因
(1)卷筒端盖设计不合理,表现在端盖较薄,抗剪切能力差,另外端盖与花套(与减速器输出轴连接)之间焊缝太密集,热影响区太集中,所以断裂集中在焊缝的周边。
(2)产品未作疲劳寿命试验,难以提前发现薄弱隐患部位。
3.主要原因
按技术要求卷筒两端的支撑部分的中心线算一茄与搿,一菇。的同心度不应超过3 mm,经检测发现卷筒二支承端的同心度偏差达12 mm。
卷筒及卷筒支架两端不同心量过大,造成了卷筒处在不同心支承下强力旋转,时间一长造成卷筒二端焊接法兰盖板(最薄的为8 mm厚)的薄弱部分疲劳破坏,即疲劳剪切破坏,由局部疲劳剪裂而逐渐发展扩大酿成脱落事故。
四、事故结论
制造厂对产品质量没有严格把关,漏检、超差产品不报废与合格品不隔离而混放,管理混乱造成事故。
五、事故预防措施
(1)逐台检验卷筒及外壳(或称为支架)的同心度,不合格产品不允许装配出厂。
(2)设计制作卷筒支架组焊胎具,彻底消除同心度偏差较大的问题。
(3)适当加大卷筒端部侧盖板的厚度,增强抗疲劳剪切能力。
(4)加强产品寿命试验,进行产品可靠性试验考核,确保产品的安全可靠性。
下一条: 气体防爆和粉尘防爆设备混用误区